
023-81811988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6年职工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026年职工职业健康体检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有资质的单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2026年职工职业健康体检项目。
(二)主要内容:
(1)体检范围:对采购人350余名作业工人接触高温、氧化铝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硫、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工人开展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25)要求。
(2)本次职业健康体检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三)体检综合服务费总额报价不超过14.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供应商,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证明。
(二)供应商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供应商技术及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服务流程、检查项目、方法、仪器、设备、报告格式等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在采购人组织安排的最后一名受检者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受检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采购人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三)体检期间安排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医务人员参加。
(四)体检检测仪器设备完好、精确。
(五)有合理的体检流程、应急预案和人员引导,能保证采购人参检职工及时、安全地完成体检。
(六)对体检有异常者及时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并能及时给予安排复检。
(七)供应商应对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完整性、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负责,若因供应商检查项目的完整性、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使采购人受到处罚或造成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赔偿。采购人安排的作业人员在检查时自愿放弃或拒绝检查的检查项目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保密。
四、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1)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二)评审标准
(1)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带到采购人磋商现场,交予采购人工作人员;
(2)采购人组建磋商小组共计5名,与不少于2家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
(3)评审标准
总分为100分,由价格部分占80%和商务/服务部分占20%组成。
1.价格部分
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得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 100
注: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商务/服务部分:近三年为不同的单位提供过职业健康体检综合服务的,每体检过一家得4分,最高不超过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鲜章)。
3.综合评定:最终中选供应商的确定将结合价格、商务/服务进行综合评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
4.中选供应商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履行公告和磋商中的承诺及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供应商进行相应扣款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一)提交时间及方式:2026年8月13日下午2:00(北京时间)磋商现场提交,逾期将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二)磋商时间:2026年8月13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合村二社)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期限为3日。
七、结算方式:在供应商完成采购人预约人数和预约类别全部项目后,开具实际发生总金额(含税)的报销凭据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报销凭据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给供应商。
八、疑问解答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合村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3896562891
九、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人规定为准。
十、附件
附件.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6年8月 7日